满洲里市铁路进出口货物交易中心
满洲里市铁路进出口货物交易中心是满洲里国际贸易有限股份公司下属单位,公司成立于1988年,在国内外设有多个分公司和办事处,贸易网络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分别授予“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和“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
本中心与客户洽谈对俄进口贸易一般程序:
1 . LOI ------ 客户首先提供“求购函”,即“LOI”。内容包括:求购单位;产品名称;
BCL 产品质量;数量;批量;时间;货到地点;运输方式。同时提供“银行资
料”,即“BCL”。
2 . FCO ------ 本中心收到客户的LOI和BCL,在与国外公司联系落实情况后,向客户发
出“责任供货函”,即“FCO”。内容包括:供货数量;批量;质检单;
价格;结算办法;运输方式。
3 . ICPO------客户收到本中心FCO后,如果对FCO无异议,可向本中心报来“不可撤消
的责任求购函”,即“ICPO”,包括求购单位公司经营资料等。
4 . 签约 ------本中心收到客户的ICPO资料后,既进入签约阶段,分两种情况:
一.若本中心直接供货的,由本中心所属公司提供有关供货方面的资料证明
并约定合同签定的时间和地点。
二.若国外公司直接供货的,由国外公司提供有关供货方面的资料证明 ,并
由本中心组织商定合同签定的时间和地点,之前客户要与本中心签定行纪合
同 。
以上所需资料要求客户用中英文提供。如 LOI和BCL及ICPO用公司公文纸,加盖
公章,以英文书就,然后将原件交给本中心,或用电脑扫描将原件E-mail发给 本中心。本中心可以与客户从事“EDI”电子商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