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原朝阳重型机器厂
郑重声明
2006年5月20日,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与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国有资产售购合同,收购了原朝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重型机器厂等三个单位及其关联下属企业占有、使用的全部国有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
朝重的无形资产和优良品牌为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所独享。对任何侵犯朝重名誉和品牌的行为,本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鞠自力先生携全公司员工,向四十年来给予朝重大力支持和关注的各界朋友表示深深的感谢。并真诚地希望继续发展、增进这种历久而弥新的友谊。愿我们在今后的经营中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取得共赢。
朝阳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鞠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