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部
投融资意向方案
一、固定回报:
二、商业贷款
三、直存款操作:我方以我方名义在企业当地指定银行开户,存入双方约定金额款项,期限为1-5年,可续存,同时我方带走“证实书”;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我方可承诺不提前支取,不挂失,项目方自愿支付我方各项费用。
四、银行保函:还本付息还款保函。期限: 5年期,上网一次性贴息10%,不上网保函3年期,一次性贴息23%,到期还本;存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
五、银行承兑汇票:我方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只限质押,不能贴现,为企业方做2年期质押贷款使用,一次贴息16%。每半年换票贴息4.5%;并提供承兑汇票保证金资金,一次性贴息4.5%。
六、项目股权抵押:
七、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直接进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帐号)、直投: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交通、高科技、环保、农业等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及可观的利润空间,投入与产出期适度,我方以现金投入参股,每年收取固定回报,适合高利率或建设期较短的企业项目。
八、保险保函担保贷款:购买西方AA以上五大保险联盟保函向我方抵押贷款。
九、国际保函:(1)企业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与贸易行为;(2)可抵押贷款的保函。
十、备用信用证:企业是资金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有盈利或贸易行为在国内银行有授信额度。
十一、商业信用证:
1.欧系信用证代开服务:运用企业既有外销综合额度或出口前的外销贷款额度或出口贷款额度(台湾)或打包贷款额度(大陆),配合该企业的出口经营内容产品项目;透过我方欧系银行,代开商业信用证给企业供信用证融资贷款使用。
2.国内信用证代开服务 :有配合大陆国内银行的信用证额度,协助国内外企业的委托代开证业务,单张金额及信用证内容较有弹性,可开向国内外各银行,做为采购用途(用于见提单即付款或采用提单经承兑后转让的采购买卖方式)及打包贷款使用!
3.远期信用证(Usance LC)买断业务:
4.资产配置融资业务----针对台湾公司
十二、 三方委贷:不还本,使用10年,建设期三年无利息,年利率13%;还本年利率6%。
十三、财政担保、做企业验资报告、为企业或机构提供“过桥”资金〔企业收购资金、银行承兑贴息、保证金等〕。
十五、协议存款:
1、接款银行:县市级农村信用联社。
2、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3、存款额度:最大额度五亿元人民币。
4、存款年限:5年,可续存,无息。
5、接款条件:省级项目批文。
十六、抵押贷款、股权抵押:自有产权、土地证、应收款账单等,贷款额度为资产抵押率的50-70%,利率15%,期限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