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信用担保业务的经营与管理
一、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观念和原则
观念是人对客观事物的看法,是人思维活动的结果。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观念就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反复思维最后形成的对信用担保业务经营的基本看法。在我国,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而产生的,是借鉴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经验并结合我国特点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从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现实要求出发,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必须树立以下经营观念:一是开拓经营观念。即在国家宏观控制下,充分利用多种经营方式、开展多种业务、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高效能地利用担保资金放大信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持和促进高科技行业和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效地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二是经济效益观念。在信用担保业务活动中,要以尽可能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的消耗和占用,创造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经济成果。要求在办理信用担保业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风险与损失,注重担保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是政策和法制观念。这是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性质决定的,在信用担保业务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要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既受法律保护、又受法律约束。四是全局观念。在信用担保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中,遇到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强调局部服从全局、微观服从宏观、担保机构自身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五是竞争观念。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通过市场选择,实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的业务竞争是客观存在的,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方面的竞争对促进信用担保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也要防止和制止破坏性竞争。要树立竞争观念,在竞争中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