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
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成立与1993年8月8日,直属四川省司法厅,由法学硕士、高级律师董绪公律师主持,拥有一批年富力强、业务水平高国、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律师。本所先后被国家司法部、国家科技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授予“律师事务所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司法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授予“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法律服务资格”;被评选为四川省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曾圆满承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例国家级法律援助任务和四川省首例法律援助任务,体现了东方大地律师“正义、公正、公平”的理念。当您们需要法律帮助时,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您的需要—我们的责任。业务范围: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为个人担当私人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书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