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广州越秀区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原名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56年,是当时广州地区唯一的法律服务机构。1979年10月重建复业,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全国最早复业的四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一间大型的、综合性的、合伙人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拥有雄厚的固定资产、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以及一支尽责、高效、廉洁的职员队伍。本所位处市中心商业区,交通便利。
在本所现有合伙人七人、执业律师三十多人,其中中不仅有专业知识精通、职业道德高尚、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以及获有法学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律师,而且还有一批既懂法律、经济,又懂外语的专门人才。
本所按广义上的专业来划分部门,律师及相关职员专注各项法律事宜,以便快速而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服务。同时,本所还将按照大型客户的具体要求设立专门小组提供服务,对部门间的业务协作给予高度的重视。
本所具有优良的律师工作传统,执业律师作风严谨、办事认真、公正廉明、刚直不阿。几十年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诚为海内外各界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不菲的业绩多次受到国家司法部及省、市政府的嘉奖,以及多次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称号,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信誉。
本所服务范围:
*.担任国家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起草、翻译、审查国际及国内各类商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参与商务活动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决策
*.专项事务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客户提供货款监管帐户、保障交易双方财产安全
*.就法律事实和行为为进行见证,代办公证
*.办理行政性审批、注册登记事务
*.担任各类案件调解、促裁、诉讼的代理人、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刑事案件自诉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提供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