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股字[1994]20 号文批准,由沧州市化工厂进行股份制改组,发起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额为7,498 万股。经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5]118 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71 号文批准,于1996 年6 月14 日至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312 万股A 股,募集资金206,203,400 元,股本变更为9,810 万股。经公司1996 年9 月20 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河北省证券委批准,公司于1996 年9 月27 日用资本公积按10:10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股本变更为 19,620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 年度中期分配方案,以1999 年6 月30 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 股并以公积金转增5 股,股本变更为39,240 万元。200 0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59 号文核准,以1999 年末总股本39 ,24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配1.5 股,配股价7 元/股,国家股股东可配4,386 万股,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192 号文批准,同意国家股股东认购1,402 万股。公司向全体股东共配售2,902 万股,其中:国家股配售1402 万股,社会公众股配售1500 万股。 配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2,142 万股,股本变更为42,142 万元。2006 年11 月17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910 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3.4股,对价支付后总股本未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41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732 万股。经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址为沧州市黄河东路20 号。
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硅酸盐水泥42.5、氯碱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硫酸、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限分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