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俊杰律师事务所
俊杰律师以“当事人为中心”、以“法律预防”为目的,贯串始终。 俊杰律师熟知规则,充分有效地运用规则,通过为避免规则碰撞事故的发生,采取最经济的成本措施和步骤,实现商业交易的平衡和安全。俊杰律师全面参与客户风险的防范,协助客户控制交易成本,为客户平衡可获取的最大利益空间,最大限度减少防范措施的负面影响。 俊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来就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判断问题,依据当事人的价值观提出建议,鼓励当事人对可能产生实际法律后果和非法律后果的问题做出决定。 俊杰律师事务所设立金融证券部、房地产部、公司部、知识产权部、行民刑部、调查事务部等机构,以行政(包括BOT投资、政府顾问等)、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连锁经营等)、海事、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为主导,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