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
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三年,系由中高级律师组成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曾获得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授予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及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本所办公面积近300平方米,办公环境优雅,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通讯及交通工具。本所拥有一批熟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法律服务人才,现有执业律师17人(其中合伙人6人,专职律师8人,兼职律师3人),行管人员2人,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多人。本所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并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而广泛的关系。本所建所以来曾多次获大连市律师优质法律服务第一名、省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大连市行业先进集体、辽宁省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本所主要业务包括:A.担任公司和其他机构常年法律顾问;B.金融、证券法律事务(包括代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借贷纠纷诉讼及执行、代理不良资产处置、代理股票和基金投资纠纷、为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C.公司法律事务(如公司设立、变更、改制、清算、破产、股权交易、长期投资等法律服务);D.合同法律事务;E.劳动法律事务;F.房地产法律事务;G.涉外法律事务;H.刑事辩护;I.其它法律事务。建所以来,本所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内容涉及金融、证券、企业破产、企业清算、房地产、国际贸易、刑事和其它各类民事纠纷。本所律师担任了百余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几年来天合律师为二十余家企业改制、股份公司的设立、股票发行、上市及配股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本所律师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银河证券等多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此外,本所律师采取集团服务或协作服务的方式,承办了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如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顾问、融资管理顾问等)。多年来,本所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努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本所赢得了广泛、良好的社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