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集团公司
此次股份公司购并猴王集团公司11家焊材厂应付猴王集团公司款项,除冲减猴王集团公司受让股份公司下属的3家子公司应付款项2754.58万元外,余下部分以冲减猴王集团公司所欠股份公司的帐款19,201.37万元。1999年度调整为1998年末净资产的6%,两年分别计收租赁费1,641和869万元,2000年2-6月计收租赁费400万元。通过这样的资产重组,猴王集团直接从帐面上冲减所欠猴王股份的帐款;签订租赁协议,使得猴王集团仍然拥有的这11家公司的经营获利权。而猴王股份由于这样的资产重组在1997年应付帐款比年初增加了43.87%,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了30.52%,财务负担增加;在2000年猴王股份仍然向这11家公司注入1.9亿元的长期投资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在2000年年报中对猴王股份1997年收购集团公司所属11家焊材厂权益出具解释性说明意见:因签约双方一直未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且该十一家焊材厂一直由猴王集团公司租赁经营,其股权变更未发生法律效力。猴王股份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并与猴王集团公司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了上述收购协议。
电焊条,焊丝,焊接设备,机械内燃机,车辆船舶水泵,卫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