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航国际供应链(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进口总部
商务部根据《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和《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0年第107号),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2011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2种,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和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进口许可证。许可证局负责签发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许可证局和地方发证机构应严格按照《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7〕360号)等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旧机电产品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在国家允许部分国外二手机电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前提下,大多数企业和商家为了节约成本和追求利润,将价格适中、质量尚可的境外旧机电产品列为首选。=======我司专业操作全新,二手机械、二手设备、机床、机器等各种品牌,各种型号的机械产品一般贸易进口报关专业代理。============孙小姐直线: TEL: QQ: MSN:yingchun.5@live.cn Email:yingchun.5@163.com一般贸易进口代理,租赁进口报关代理,暂时进出口代理,退运货物代理,国际贸易代理,国际采购代理,国际运输代理,旧机电进口商检备案代理,旧机电自动进口许可代理,日本、香港、美国、德国装运前检验代理,上海/深圳/广东/青岛等港口清关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