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裕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是具有垃圾资源化处理专利技术的民营公司,公司拟在东海县石湖林场境内新建日处理480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项目,对东海县的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开发利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34914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手道
电话:0
地址:东海县利民西路104号(环卫处院内)
邮编:222300
四、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
概要: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垃圾资源化处理专利技术的民营公司,公司拟在东海县石湖林场境内新建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项目,日处理480吨生活垃圾,对东海县的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开发利用,生产肥料。本项目涉及的废物专指生活垃圾,不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项目占地34914平方米,总投资312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氨(胺)、硫化氢、硫醇等恶臭气体,自动分选和建筑类垃圾粉碎工段有粉尘(颗粒物)产生,由于发酵仓面积大,作业时难以全部密闭,因此本项目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源。经预测,在典型日气象条件下,各关心点硫化氢的最大贡献值为0.000108mg/m3,占标准的1.08%,氨的最大贡献值为0.000005 mg/m3,占标准的0.0025%;预测值与背景值叠加后浓度均小于《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97)中的一次值。硫醇的最大贡献值为0.000081 mg/m3,粉尘的最大贡献值为0.000284 mg/m3。因此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 zhfhb@126.com;或来电至:。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10月6日至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东海县裕鎏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