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能力评价指南
申请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能力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类)、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等资质或评价中的其中一项(见附件2);
(四)申请单位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与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单位合作,具备与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范围一致的环境检测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环境监理相关的文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