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拆迁 棚户区改造维权找李文谦律师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简单说就是“公家的房屋”。公房主要有两种产生途径,一种就是使用国有资产建造的房屋,另一种则是建国初期国家采用没收或赎买的方式将私人所有的房屋转变为公有房屋,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租给没有住房的居民。此时,承租人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
那么,在公房遇到拆迁时,承租人有权获得补偿吗?根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能作为被征收人。但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呢?一般来说,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房屋价值补偿;另外,公房承租人可以请求征收部门补偿搬家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实践中,各地在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的时候,大多对公房承租这一情况作了特殊规定。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房承租人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所承租公房的,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购买,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配合做好售房工作。购房后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而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与公房承租人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通过货币补偿或者用其它房屋安置公房承租人。达成书面协议的,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由此可见,公房承租人是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但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如果您遇到相关情况,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李文谦律师,联系电话:律所合伙人律师,著名的行政诉讼专家、国内顶尖的征地律师。其所代理的廖明耀房屋强拆纠纷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件,在征地拆迁领域享有良好声誉,以胜诉率和结案率久负盛名。李律师代理的“全国滴滴专车第一案”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乐视tv:李律师聚焦专车案做客《首席评论》)目前李律师正式接受“王娜娜事件”受害者王娜娜的委托,助其合法案。
孟文静律师,联系电话:律所合伙人律师,于2006年开始专业从事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案件,办理过大量拆迁和征地纠纷案件,具代表性的是,被评为全国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件的廖明耀房屋强拆案,以及备受主流媒体关注的济南“专车第一案”等,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争取利益,界和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目前孟律师正式接受“王娜娜事件”受害者王娜娜的委托,助其合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