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申报要求
申请能力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具备承担与评价等级相适应的危险废物鉴别能力;
(四)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申请能力评价临时等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的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专业与所承担的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配套合理,其中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至少2名专业的环境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