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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品房交楼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张静律师解答:交楼法定条件是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此条件为法定,不能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变更。
相关法条:
《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三十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 53 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当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前款标准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前款标准的,按前款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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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什么是商品房法定交楼条件?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条件。
关于法定交楼条件。《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咨询,竣工验收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经环节,广州南沙区咨询,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始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国于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z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据此,定金协议争议咨询,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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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人能买商服类物业吗?
张静2018年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z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对2017年3月30日发布的上述政策中的第三条第(三)项进行调整。
2018年12月19日发布的政策,是对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进行了“新老划断”。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个人和法人单位都可以购买,再次转让时也不限制销售对象;而2017年3月30日之后土地出让*的项目,只能卖给法人单位,再次转让也只能卖给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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