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1.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2.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见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额外项目不超过3个。
申报奖励
1.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2.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法兰连接球阀Q41F-16C

混凝土置换公司-混凝土置换-胜特(查看)

山东庭院花箱护栏好货源好价格「多图」

益禾堂可以加盟啦

蚌埠厚壁无缝钢管-聊城润豪钢管(在线咨询)

养殖风机定制-山东润特-海宁养殖风机

光伏发电站投资-安徽繁景完善售后服务

销售租赁各种定制电动观光车

“可调光斑激光光源,打造精准光学系统”

桥梁切割拆除-合肥桥梁切割-合肥九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