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税表报税时间
香港公司利得税表报税时间: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次报税时间为:自成立日的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时间;收到利得税表后,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报税事宜。
做了首次报税后,以后的报税时间以首次做账时间起,随后的12个月后。收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内需完成报税工作。
注意: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做账报税。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应该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若逾期报税或不报税,香港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惩罚,轻则罚款,重则股东董事被列入黑名单,被冻结银行账户,或账户资金被缴入港府府库,被香港法院起诉或判刑。
会计年度分为:3月31日,12月31日以及其他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