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及撤销条件归纳整理
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虽奖补丰厚,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则会被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企业且报且珍惜哦
安徽省省经信委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接受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报市、直管县经信委。市、直管县经信委审核后填写评价意见,经省经信委复核后发布复核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因第(一)、(二)、(三)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在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省级认定。
因第(五)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在3年内不得申请省级认定。
安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市、直管县经信委报省经信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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