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的申报审批依据汇总以及所需条件分析
关于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的申报审批依据汇总以及所需条件分析
一: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申报审批依据: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
2)《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第4条;
4)《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5)《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
二: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1) 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2) 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3) 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4)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
5)安徽省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
6)具备投产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
7)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
8)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
9)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自检自查,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则可申报新产品鉴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2021年新产品鉴定的其他详细信息,可联系卧涛科技咨询相关问题,给您更加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