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测中心-武汉兆锦环保工程
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想,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环境检测中心,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并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监测等专项规划,系统*各项规划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水质监测取样一般应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类断面。
特别应注意:
1、调查范围的两端布设一个取样断面。
2、*保护水域及环境敏感点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有污水排入)应布设取样断面。
5、*水工构筑物附近(如取水口、闸坝)应布设取样断面。
6、建设项目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应布设取样断面。
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环境要素进行调查与评价。
(2)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收集评价范围内各例行监测点、断面或站位的近期环境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和代表性布设现状监测点位。
(3)确定污染源调查的主要对象。
选择建设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影响评价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殊因子以及建设项目的特殊污染因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点源与非点源的分类调查。
(4)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及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说明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5)根据调查和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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