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经营性运输需要材料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经营性运输)
需要材料:
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
2. 申报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每页均须上传)
3. 办公场所及停车场的图纸资料(停车场标注尺寸及面积数)(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国家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为新注册的,无企业信用报告的,需提交国家征信机构出具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 首次申报的企业须提供在省级以上报纸(青岛日报、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所做的依法运输承诺书(非首次申请企业无需上传)
6. 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公章
8. 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址租赁合同、产证照片(提交材料可以为复印件 上传必须原件)
9. 现场验收要求 (车辆必须颜色为苹果绿、长5.6m以上 8辆以上按监控 有视平台,办公场所、停车场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