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类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怎样定义的?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属于一种资质证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类型:
1.音乐娱乐产品
2.动画/动漫产品
3.艺术品/美术品
4.展览/比赛活动
5.演出(剧)节目
6.网络表演
办理流程及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3.文化部审批。
4.营业执照和章程;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业务发展报告;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比如:合法来源,版权证明)
如果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将会有什么后果?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文网文有效期是3年,3年后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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