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pb,隔cd, hg, 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2015年6月4日,欧方正式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并于2019年7月22日强制实施。
欧洲rohs2.0指令
rohs 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院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院设备(包括体外医院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