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RoHS指令办理收费
rohs指令简介: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新rohs指令的名称为《2011/65/eu号关于限制电气及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修订)》,它于2011年7月1日发布在欧盟公报上,并将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新rohs指令又称为rohs2.0,2013年1月后,印有ce标识的电子产品必须符合这一新指令的要求。
2、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
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燃气烤架、燃气烤箱和燃气加热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具有电器功能的家具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自动机、具有较小电气功能的玩具等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3、rohs2.0限值清单:
受限定物质
缩写
要求(同类材质的重量百分比)
铅
pb
≤0.1
镉
cd
≤0.01
汞
hg
≤0.1
六价铬
cr(vi)
≤0.1
多溴化联苯
pbbs
≤0.1
多溴联苯醚
pbdes
≤0.1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dehp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