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电子产品入欧需要的认证
车载电子电气产品进入欧盟方式
—e/e mark and 2006/28/ec doc
e mark 欧洲经济共同体对车辆零部件的技术要求,执行ece r10.02测试规章。
e mark 欧盟对整车及零部件的技术要求,执行 2006/28/ec测试指令,包括干扰和抗干扰的测试。
2006/28/ec doc (即ce doc)对于非“与抗扰度相关功能” 的设备,可以通过在iso 17025审核的实验室执行e mark指令相关测试,并在经过测试证明符合电磁兼容指令或r&tte射频与通讯终端设备指令后,不需进行type approval(型号核准),可直接打ce标志,通过自我宣告进入欧盟市场。
根据2006/28/ec新指令的要求,许多的aftermaket 汽车配件,如消费类车载电子产品:车载充电器,车载冰箱,车载视听娱乐产品,车载无线产品等都在豁免范围内,可以通过自我宣告doc的方式销往欧盟各国。目前,sgs是欧盟认可的对车载电子电气产品进行产品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technical service),判定该产品是否符合非“与抗扰度相关功能”的设备,能否以doc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入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