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办继承案件好的律师-广州增城区咨询
广州宅基地使用权人名字登记错误了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应提起行政,要求登记部门进行更正,然后才能起诉民事案件处理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的使用权人应该是江某,但宅基地证上登记为罗江某,继承人直接起诉继承宅基地房屋被驳回。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点是涉案房屋的权属问题,本院评析如下:本案被继承人是江某,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宅基地使用权人为罗江某。冯某1提交的《证明》虽记载宅基地使用权人登记为罗江某属登记错误,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纲领村民会不具备证明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的资格,且经一审调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纲领村办公室负责人称不清楚罗江某与江某是否为同一人,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同时表示村里没有涉案房屋的报建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冯某1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江某,其上诉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涉案房屋,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如冯某1坚持认为“罗江某”即为江某,涉案房屋宅基地证上登记为罗江某属错误登记,显然这属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部门的职责范畴,冯某1应向该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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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继承*中,申请笔迹鉴定一定能鉴定出来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由于年份久远及现有技术受限的原因,经常出现无法鉴定的情况。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自己去委托了鉴定公司,但因为是单方委托的,不采纳鉴定结果。后委托了多家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多家鉴定机构以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不予受理。终终于有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果。可见不是所有的笔迹鉴定都一定能出结果的。
书节选:
一审曾先后委托多间鉴定机构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中谭某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均以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不予受理,而二审期间,天正鉴定中心对《协议书》中谭某的*进行鉴定,并予以确认,鉴定机构在一、二审期间所得出的鉴定结论并不存在矛盾之处。一审鉴于间委托的鉴定机构未能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进行鉴定而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而二审期间,天正鉴定中心能鉴定并做出结论,城镇户z口继承宅基地咨询,故此,不存在需要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必要。综上,鉴于谭某1、陈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天正鉴定中心进行的笔迹鉴定及*鉴定存在不合法性,本院对其申请再次委托鉴定机构对《协议书》中“谭某”的笔迹及*进行鉴定的请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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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证明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应少分遗产?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提交村委或街道办的证明,或家庭会议记录,或其他知*士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但一般很难证明某一个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如下面这个案件,被告主张原告不尽抚养义务,应少分遗产,并提交被继承人的病历、费,并申请证人到庭作证。终法官认为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不尽抚养义务,不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书节选:
关于继承份额的问题。被告主张及证据:被告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被继承人生病期间,是被告对被继承人予以扶养和照顾,分遗产的时候被告应多分。提交被继承人的病历、费,并申请证人到庭作证。
原告的意见及证据:被告主张原告少分或不分遗产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原告是被继承人与前妻的儿子,肯定是被告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多份遗嘱哪份有效咨询,但是原告来广州后,他与两被告也经常往来,甚至刚来广州的前几年是住在被告家里的,原告与被继承人经常见面,且关系融洽,在被继承人生病期间,原告也有予以照顾,虽没有被告黄某照顾的多,但不构成原告少分或不分遗产的理由。提交照片打印件。
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告存在“有扶养能力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故在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广州增城区咨询,不应对其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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